2024年第四季度,黨中央、國務院共發布5項信用相關政策,國家雙牽頭部門共發布4項信用相關政策,其他重點領域共發布15項政策均涉及信用相關內容。
黨中央 國務院篇
1、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證監會等部門《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24〕47號)
2024年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證監會等部門《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推動批發行業和企業高質量發展,規范商品現貨市場交易,促進商品現貨市場優化升級,提高商品現貨市場信用水平,為商品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創造更有利的基礎條件;引導期貨公司加強隊伍建設,弘揚誠實守信、以義取利、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的行業文化,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2、《關于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的意見》
2024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的意見》,《意見》要求要強化組織保障和監督,強化部門協同,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舉措的研究,合力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健全失信懲戒機制。
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96號)
2024年11月8日,國務院公布修訂后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稐l例》的修訂,標志著我國科學基金法治建設邁入了新階段,將進一步促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科學基金使用效能,為支持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繁榮基礎研究、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稐l例》指出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工作信息化建設,推動完善科研誠信管理信息共享、基金資助項目成果共享等機制,加強基金資助項目與其他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銜接與協調;申請人、參與者及其依托單位應當遵守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要求,簽署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承諾書,承諾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體健康、違背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活動,沒有虛構、偽造、剽竊、篡改等行為;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均應當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的個人、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實施聯合懲戒。
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
2024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快構建數字信任體系,加快數字貿易認證體系建設,促進數字信任前沿技術的開發創新與應用推廣,培育數字信任生態。推動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等國際互認;鼓勵數據安全、數據資產、數字信用等第三方服務機構國際化發展。
5、《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的交通運輸市場的意見》
2024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的交通運輸市場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完善電子證照標準體系,推動行業電子證照信息跨部門共享和互認互信,推進交通運輸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擴面增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
國家雙牽頭篇
1、《關于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
2024年10月12日, 中國人民銀行 生態環境部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印發《關于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快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建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平臺,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各類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平臺,支持金融機構將融資項目信貸評價與環境信用評價掛鉤。
2、《關于深化家政服務業產教融合的意見》(發改社會〔2024〕1521號)
2024年11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深化家政服務業產教融合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引導更多家政企業組織家政服務員在“家政信用查”平臺進行實名認證并參加線上培訓,通過“家政信用查”向消費者展示培訓信息;各地要嚴格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細化“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的組合式激勵舉措,支持家政產教融合型企業發展。
3、《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2024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數據局 國家外匯局聯合印發《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方案》指出要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完善以信用信息為基礎的普惠融資服務體系,優化中小微企業信貸服務。有序推進全國中小微企業支付資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支持銀行在有效防控風險基礎上,探索運用交易數據創新“脫核鏈貸”業務模式,提升供應鏈金融服務數字化水平;持續豐富養老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深度挖掘信息數據資源,對養老企業精準畫像,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發養老專屬純信用信貸產品,充分滿足普惠養老服務機構的合理融資需求;培育高質量金融數據市場,發揮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各自功能,加大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力度,進一步優化信用信息的開發應用機制。推動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按照公益性原則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共享服務,降低金融機構數據收集運用成本。加強金融領域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探索開展金融行業數據空間建設。積極穩妥推動市場化征信和信用評級機構發展壯大,為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多元化征信和信用評級產品服務。
4、《關于發揮國內貿易信用保險作用 助力提高內外貿一體化水平的意見》(發改財金〔2024〕1731號)
2024年12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發揮國內貿易信用保險作用 助力提高內外貿一體化水平的意見》?!兑庖姟分赋龊粚崈荣Q險發展的社會信用基礎,強化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總樞紐”功能,依法依規將保險公司理賠信息納入平臺,統籌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建設,支持保險機構接入并依法依規使用有關信用信息。完善信用報告制度,推廣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為保險機構開展內貿險提供參考;發揮征信系統對內貿險支持作用,推動保險機構接入征信系統,依法依規報送理賠等信用信息、查詢和使用信用信息,給予內貿險承保機構征信服務收費適當優惠;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商業銀行和保險等金融機構依托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開展合作,推廣“保險+信用+融資”模式,針對貿易信用良好的企業,開發融資產品、優惠融資利率,發展信用經濟;督促保險機構依法嚴格審查被保險人及其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促進企業誠信經營、增進市場信用。
國家其他重點領域篇
1、《關于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民發〔2024〕43號)
2024年10月11日,民政部 中央社會工作部 農業農村部 市場監管總局 全國工商聯印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民政部門建好用好社會組織法人庫、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平臺、慈善中國等基礎平臺,推進社會組織細化分類,建立健全大數據輔助決策和預警機制,充分運用數字技術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和智慧監管;加強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民政部門配合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采取相應的激勵和懲戒措施,重點推進對失信社會組織的聯合懲戒。
2、《關于推進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的實施意見》(國市監質監規〔2024〕6號)
2024年10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推進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可將實施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作為評價行業內企業質量信用、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因素。
3、《關于引導網絡交易平臺發揮流量積極作用扶持中小微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國市監網監發〔2024〕96號)
2024年10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引導網絡交易平臺發揮流量積極作用扶持中小微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鼓勵平臺按照自愿參與、講求實效的原則,圍繞鄉村振興、促進就業、擴大消費等重點開展流量扶持。引導平臺立足業務特色,發揮比較優勢,結合經營主體信用狀況,為平臺內農產品、特色和新入駐等中小微經營主體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
4、《注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16號)
2024年11月3日,財政部發布《注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旨在規范注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懲戒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重大違法失信行為,建立健全注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制度,推進注冊會計師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掇k法》將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程度較大、嚴重破壞注冊會計師行業秩序的違法行為作為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情形,具體包括:注冊會計師受到暫停執行業務12個月、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處罰,會計師事務所受到暫停經營業務12個月、吊銷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處罰,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因違法執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逾期拒不履行處罰且情節嚴重,以及未經批準從事注冊會計師業務。按照《辦法》規定,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實施的從業限制等措施外,對列入注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還應當實施三類措施:一是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適當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頻次,依法嚴格監管;二是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三是不予授予財政部門榮譽稱號等表彰獎勵。
5、《關于做好知識產權領域信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保字〔2024〕42號)
2024年11月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知識產權領域信用監管工作的通知》,旨在做好知識產權領域信用監管工作,鼓勵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為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發揮積極作用。《通知》強調了信用信息歸集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領域信用承諾制,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分級分類監管,依法依規開展信用約束激勵工作,以及做好信用信息修復工作,并加強重點環節信用監管。
6、關于印發《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環環評〔2024〕79號)
2024年11月6日,生態環境部印發《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方案》強調要建立環境守法和誠信信息共享機制,推動環境信用監管體系構建,將排污單位處罰決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及時在“信用中國”網站公開。
7、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優師計劃”師范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24〕22號)
2024年11月13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優師計劃”師范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未按規定履約的,按照協議約定承擔相應責任,違約記錄歸入人事檔案,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違約記錄歸入違約學生個人檔案,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8、國家認監委關于印發《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認監〔2024〕12號)
2024年11月15日,國家認監委印發《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方案》,《方案》強調要協同助力小微企業增信賦能。市場監管部門要發揮質量認證的牽引作用,統籌各方力量為小微企業提供綜合扶持。加強與發改、工信、財稅、金融等部門的協調聯動,聯合出臺激勵措施,加大認證結果采信力度,擴大提升行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聚焦破解小微企業“增信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探索“認證增信+銀行貸款”服務模式,促進質量認證與金融服務“雙向奔赴”。
9、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4〕39號)
2024年11月22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工作指引》,《指引》強調食堂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的,應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者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校外供餐單位應具備食品經營許可和集體用餐配送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
10、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質量認證行業公信力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國市監認證發〔2024〕103號)
2024年11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質量認證行業公信力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6年)》,《行動方案》提出要圍繞質量認證行業全鏈條和全要素,以壓實認證機構主體責任、提升認證質量水平為著力點,構建質量認證行業多元共建共治長效機制,全面提高質量認證行業公信力,為建設質量強國、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具體而言,強調要強化智慧監管和信用監管,健全質量認證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信用風險評級為C類、D類的機構,加大獲證組織抽查比例和現場檢查力度,實施重點監管。加強對風險監測預警通報機構的分析研判,通過提醒督促、專項檢查等方式,及時排查化解風險隱患;引導認證機構發揮信用賦能、質量賦能作用,助力產業鏈供應鏈質量聯動提升,滿足市場“盲選”“智選”需求。
11、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交通物流降本提質增效行動計劃》的通知(交運發〔2024〕135號)
2024年11月27日,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交通物流降本提質增效行動計劃》,《計劃》強調要提升市場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基于信用評價的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模式;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等作用,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交通物流企業融資支持力度。
12、《關于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金發〔2024〕35號)
2024年11月29日,金融監管總局 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印發《關于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勵探索創新“農業保險+”模式,發揮保險服務農業全產業鏈建設和融資增信等作用。
13、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電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能發安全〔2024〕90號)
2024年11月30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強電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將設備可靠性指標、質量監督檢查報告等納入電力設備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平臺、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和風險聯合監測;健全以安全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快推進電力安全監管數字化智能化工程建設,探索創新非現場等監管模式。
14、《關于完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推動批發零售業高質量發展的行動計劃》
2024年12月3日,商務部等9部門印發《關于完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推動批發零售業高質量發展的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指出要建立供應鏈信用數據庫,提供信用評價和風險預警服務,規范發展基于真實交易的供應鏈金融;進一步簡化和取消流通領域行政審批手續,探索建立流通新業態新模式包容審慎監管制度,推進流通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15、關于發布《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24〕239號)
2024年12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行動方案》提出要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專門信貸產品,鼓勵融資擔保公司提供增信支持,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政策、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加大對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項目,特別是數字化轉型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