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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新聞
        河南華豫之門欄目組
        發布時間: 2022-11-19 07:56 更新時間: 2024-11-20 07:30
           《華豫之門》全心全意服務廣大藏友!
        近代以來,西方人把博物館這一事物移植到,并伴隨博物學引進西方現代知識體系;人在加深了對博物學和博物館的認識的同時,也把傳統學術按西方現代學科體系進行分類、整合。于是,近代的知識體系潛移默化地發生了蛻變。本文以焦作出土漢代陶倉樓為研究對象,通過偏光顯微鏡、掃描電鏡、吸水率測試、超聲波測試,對陶器表面顏料、結晶鹽及陶片微觀結構等進行分析研究,為制定科學保護方案及下步修復保護工作奠定基礎。
        河南華豫之門欄目組
        考察夏商周時期戈戟之柲的發展演變及其變化動因,夏商時期劈縫式木柲占據主導地位;西周時期普遍流行榫孔式木柲;春秋時期的木柲截面呈前窄后寬的橢圓形,圓形柲已出現。戰國時期普遍采用積竹木柲,圓形柲增加。綜觀其發展演變過程,實際上就是不斷改進自身形制使之更好地與戈戟頭牢固結合,限度地發揮殺傷力。2年1~12月,對河北臨漳縣鄴城遺址趙彭城"曹奐冢"進行發掘,確認了該夯土臺基為東魏北齊鄴城時期的佛寺塔基。3~25年的考古勘探和試掘,發現了寺院的圍壕及圍壕東南角和西南角的院落等遺跡,出土磚瓦、瓦當、石建筑構件及陶瓷器等,為研究北朝佛寺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后陳遺址位于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重崗社區后陳村,在重崗山南側坡地的邊緣,距離縣城約1公里。遺址于213年春季由國家博物館和南京博物館在重崗山地區進行區域系統調查時發現,遺址保存狀況較差,在213年冬季,因農民取土導致遺址再次遭到破壞,國家博物館和南京博物院考古所對遺址進行了搶救性發掘,由于破壞嚴重,目前遺址的面積僅存約2平方米,發掘所獲的遺存很難完全反映遺址文化面貌,不過可以確定其為一處岳石文化時期的遺址,文化面貌上更接近于泗水流域尹家城類型的岳石文化,也受到照格莊類型的影響。后陳遺址是在泗洪縣境內次發現岳石文化時期遺存,豐富了對蘇北地區岳石文化的認識,擴大了岳石文化在蘇北地區的分布范圍。12年4-6月,國家博物館在山西省東南部絳河流域進行了史前文化考古調查,共調查史前文化遺址23處,這些遺址涵蓋了從仰韶早期至商的各主要文化時期。其中,李高遺址出土的一批陶器標本屬于后崗一期文化,時間上屬于仰韶文化的較早階段,是該流域目前發現*早的文化遺物;以鮑店和柳行為代表的兩處遺址的陶器數量眾多,器形種類多樣,屬于仰韶文化中期階段*具代表性的文化遺物;水泉遺址出土了豐富的廟底溝二期文化階段遺物,反映出自仰韶文化結束以后黃河中游地區文化面貌的一致性在相當長時間仍得以延續;夏商時期的文化遺存發現于常金、東垴、北宋、王公莊等遺址,文化面貌較為復雜,可能是這個階段人口繁衍數量劇增、不同族群互動頻繁的結果。山東省莘縣近出元代左庭墓志,詳載志主家族世系及生平履歷,為補充方志的記載提供了珍貴的資料。通過對志文內容的梳理考釋,揭示了一些社會歷史現象及事件。如左庭奉詔增修汴京故相國寺,是有關相國寺在元代發展的重要材料,可補《汴京遺跡志》之闕。墓志揭示志主所處的特定時代環境,并分析其對漢族社會生活和思維心理等方面造成的深刻影響,反映出遼、金、元時代民族矛盾沖突的歷史事實,為元代、社會、文化等研究提供重要參考。通過與傳世文獻的比照,也對元代宗教文化的發展面貌進行有益增補。同時對撰文人身份進行詳細考證,對"汶陽"與"汶南"之名進行歷史追蹤,可補《全元文》之遺闕,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在考訂撰者籍貫及職分過程中,針對《全元文》在文獻版本選用上的疏失進行了客觀評點,以期對其今后的修訂有所裨益。
        河南華豫之門欄目組
        本文通過對山西地區所見商代青銅禮器進行系統梳理,明確了其類型學劃分標準,認為其在器物形制及組合方面與中原商文化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周邊同時期考古學文化的影響。依據器物的年代分析結果,大致將其發展歷程劃分為三期,在殷墟文化三期時發展至繁榮,該地區的商代青銅文化內涵也在這一時期初步形成。清代《還魂記》評點本系列中有篇幅短小的評本,為明代鮮見。清初刻半園刪訂本《還魂記定本》中的評點文字主要為刪改本做解釋,重點評述的是原作的舞臺價值。省悟子評本為手批本,題于清光緒十二年同文局石印本《江都省悟子批點還魂記》。評本關注男女兩性間的情感世界和愁怨主題,并對可促進情節發展的賓白、唱詞、關目做出了評點。作為普通評家,其多數評語態度中庸而不偏執。本文嘗試復原了新發現的鳳雛三號基址的柱網結構,認為其主體臺基和東西兩側臺基進深大,庭院面積占比較小,梁架結構復雜。對比年代早于和晚于三號基址的商周時期大型建筑,可以認為它正處于建筑形式和梁架結構發展的關鍵階段,具有承前啟后的意義。鳳雛三號基址的庭院中有特殊的立石和鋪石遺跡,我們認為可能是某種神主和祭祀神主的壇場。由于現存文獻中石質社主的記錄相對豐富,可以進一步推測這處遺跡可能是社主和社壇。三號基址布局嚴謹、規模宏大,是官方有組織建造的,大概相當于文獻中記載的社宮。它是目前證據*充分、年代也較早的官方社祀遺存。淇縣大李莊村東發掘的19座商代晚期墓葬均為長方形豎穴土坑墓,規模較小。多為單棺,墓底有腰坑,內有殉狗。出土陶器以罐、簋、觚、爵為主,另有銅戈、矛、鈴等。M15為積石墓,出土包括鼎、簋、觚、爵在內的一組完整青銅禮器。此次發掘的均為中下階層的商人墓,葬俗及遺物與殷墟一致,時代屬殷墟文化第四期。兩漢都城之間的布局變化表現為:宮城布局由西漢的多宮向東漢的南北兩宮演變,宮城面積占城市面積的比例下降;其社稷和宗廟開始由宮城移至城南郊,但與宮城依然呈"左祖右社"的格局;靈臺、明堂、辟雍等禮制建筑以及太學設置在東漢洛陽城南郊顯要位置,創我國都城建設之首例;城市供水由西漢長安城的單供宮城園林用水,發展為布及整個東漢洛陽城的水資源綜合利用,亦創我國都城建設之首例。

        2022年河南華豫之門收購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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